i totally agree with the below ideas suggested by Ms. Cha..... hahaha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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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星島日報 報道)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,上星期在本欄《猥褻合照》一文分析陳冠希 沒理由像中學生般,電腦壞了,隨意拿到外面的電腦公司維修,但根據警方資料,鹹相是給維修員偷抄下來在網上發布的,可見陳冠希的危機意識極低,加上電腦知識貧乏,不知道原來絕密檔案很容易被偷,結果闖下彌天大禍。陳冠希於二月二日自己的網誌中謂:「This is not a game, this is my life」(這不是遊戲,這關乎我的一生),反應遲緩了一點。
警方拘捕了六男二女(截至二月四日),稱已接近源頭,這是欠缺邏輯的說法,源頭是拍照和儲存留念的人,將鹹相上載的應該叫做主犯。
拍鹹照和被拍鹹照的主角心態古怪,更恐怖的是將鹹相公開的人,沒向當事人勒索,不為錢,又做縮頭烏龜,不為名,就只為求過癮。在獄中過年,相信也夠過癮了吧。警方高效率,火速拉人,鄧一哥高調出風頭,但網上鹹網比比皆是,何以又不去拉人封鋪,不停邀功?難怪大家責難警方大細超,全因主角是名人,加上傳媒壓力,才特別落力。如果管有大量鹹相是犯法,即是說一個男人或女人為過癮,與眾多性伴拍下肉慾鹹照和歡好片段留作日後欣賞,都應被拘捕。
案情最尬尷部分是涉案藝人要出庭做證,如果鹹相是由陳冠希的電腦泄漏出來,他便要公開照片來源,和確認相中人身分,指出涉案女藝人有否被移花接木;女星上庭做證時,要發誓說真話,她們會如何回答律師提問:相中人是不是你本人?全城網民十分關注此案發展,因為案例影響所有網民的自由,警方的處理手法已惹網民反感,現在輪到律政司 司長黃仁龍 考牌,在虛擬的網絡世界,灰色地帶多不勝數,稍有閃失便會提升到政治層面,引發一輪人權和資訊自由之戰,一點不過癮。